事关电动车!丽水专项整治行动开始!多地多人被查

2024-04-10丽水资讯丽水本地头条

花哨的外观
飞一般的时速
以为很拉风
实则违法又危险
严重威胁
正常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近日
丽水各地交警开展
电动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



龙泉




日前,龙泉交警大队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龙泉市某某电动车商行”的一辆已登记的电动车外观与等级证书不符,涉嫌违法加装坐垫,尾箱等行为,导致整车质量严重超标。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周某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店主周某对电动车改装、拼装、加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店主周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云和




4月2日,云和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查验人员在审核社会上牌点上传的资料时发现,一辆电动二轮车看似正常的车架号上有打磨痕迹,疑似“回炉车”。查验警员立即查扣该车辆,对该车做出全面仔细查验并固定证据后,移交巿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在进一步查处中。



遂昌




2月26日16时8,吴女士驾驶电动车行至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茗月山庄门口附近路段,其电动车存在拆除或改变限速装置的违法行为被交警查处



松阳




4月5日,刘某某驾驶电动车(违法加装雨棚)搭载两名儿童(儿童未戴头盔)行驶至松阳县古青线长虹中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处。民警对刘某某违法载人行为做出警告处罚,对违法加装雨棚行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要求对违法加装的雨棚进行拆除,并对当事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这些“非法改装”行为要坚决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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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非法改装”?

1.改装或者改动电动机,使发动机超过原车出厂设置的额定功率;

2.改动或者拆除限速装置、脚踏骑行设备;

3.拆除车速提示音装置;

4.加装蓄电池,或者更换不符合原车出厂设置额定电压的蓄电池;

5.加装伞架、车篷;

6.擅自喷涂、安装、使用特种车辆专用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标志灯具。

私自拼装改装电动车

会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违法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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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改装”的危害


1

超速行驶,危险难控

电池进行改装后,整车重量改变,车速提高后,行驶过程中极易失去控制,会产生侧滑和前翻的危险。所以,经过改装的电动车也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安全。




2

车棚遮挡,事故易发

在电动车上加装车篷或遮阳伞,会遮挡视线,无形中增加了电动车上路的危险系数;同时加大了车辆风阻,行驶过程中遇到大风天气,易导致车辆失去平衡,引发交通事故。



3

接线损伤,打火爆炸

一般电池内都是酸性化学物质,电池充电后期会产生腐蚀性酸雾,当电动车电池改装后,接线端子等往往会产生损伤,会导致电缆接线腐蚀加速而断开,如果此时随意扣搭导线,产生打火后,就会引燃电池充电时内部聚集的氢气,导致爆炸。



4

线路改动,短路自燃

改装电动车首先改变的就是电路。原本的细电线要通过大电流,电路就会不稳定,电动车在充电或者行驶过程中,容易出现短路,从而引发自燃。电动车改装大功率电池后,由于电压升高,改装后的电动车控制器或电机很容易烧掉。
















电动车安全管理七个“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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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车及配件。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电动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

2.严禁擅自改装。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3.严禁不按规定停放。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车。

4.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不能将电池带回家充电。

5.严禁“飞线充电”。严禁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车充电。

6.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电动车充电要远离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电动车停放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

7.严禁长时间充电。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

交警提示

非法改装电动车害人害己

别等到惨剧发生才追悔莫及

只有大家主动加强自身安全意识

才能创建安全良好的出行环境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切莫以身试险


来源:丽水网

此帖由网友 “丽水本地头条”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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